一个平庸者的大学时光(2)

| 分类 散文  | 标签 人生  理想 

###开始融洽起来

  谈过恋爱的人都知道,当两个人正是浓情蜜意的时候,那些甜得发腻的称呼喊出来,往往会让旁观者觉得毛骨悚然。有过好基友的人也清楚,当整个圈子的关系开始融洽起来后,毫无节操的绰号也会让外人觉得丧心病狂。

  深谙这一点的我便没有坐以待毙。与其等着别人把不忍听闻的绰号加到我头上,倒不如自己先行一步为妙。于是在某天洗澡结束后,脚踏大拖鞋、身披湿毛巾的我冲进寝室便开口喊道:

  “俺孙大圣又回来了。”

  现在想想来看,这一声极度自信的大喊,乃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为英明神武的决定。我自己是个什么情况我是最清楚不过的了:长相不佳,五短身材,肤色黝黑,腹藏赘肉,饭量极好。扔给这帮龟孙子,只怕要把我编排成贪嗔痴样样皆沾的二师兄了。多亏我机智地利用祖先赐给我的好姓,率先把“大圣”这一称呼据为了己有。

  至于这个称呼究竟有没有辱没真正的齐天大圣。哼,Who knows,who cares。

  上过历史课的我们都清楚,落后的封建的残余势力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复辟。在外号这件事情上,我的那帮室友们也总是亡我之心不死。后来他们也试着给我起过新的绰号的,终究都没有经得起时间的考验。只有“大圣”这一响亮的称呼,如九天的明星,如孤傲的灯塔,一直坚挺的陪我度过了大学四年的风风雨雨。如果没有意外,陪我把这三年研究生熬完也该不成问题。

  有的几个室友们日子就没我这么如意了,让我都不忍把他们奇奇怪怪的那一沓绰号给写出来了。不过这些浮云反正也不那么要紧。真正要紧的是,每当我想起这些东西,我就似乎能看到这几个人嘻嘻哈哈的坐在我的左近,都盲目的憧憬着未来的美好。

  那个时候的日子,真的是极单纯极幸福的。一个寝室六个人一起吃饭一起上课。晚上无聊的时候,一起下下象棋斗斗地主。最勤劳的我,尽管肩扛着买早饭和高数课占座的重任,也总是忙的是乐此不疲。

###八面玲珑

  美好的时光永远都是短暂的。大家追求不同、想法各异,相处的日子久了,自然再也不会铁板一块了。

  嫌隙最先出在WJ同学身上。他是一个个性突出,爱憎分明的人。心直口快的他,常常抱着不吐槽会死的坚决态度,遇事总会毫不留情讲出最为一针见血的话来。这种棱角分明的石头,最先吸别引人的注意,也最先咯着自己圈子里的人。

  究竟是怎么一件鸡毛蒜皮的事情把我们弄不愉快了,我至今是一点都记不得了。回想那时的情景,脑子里只有一个清晰的图像:夜幕笼罩,灯光昏暗,我、ZY、XYC、QZ四个人跨着单车站在学校机房的门前,一边看着WJ倔强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,一边感慨着“像他这样的性格以后走向社会肯定要吃亏的”。

  现在想想当年真是有点可笑的。那时的我才十八岁,做事的方式和想事情的心态已经俨然一副不惑之年的样子了。那时的我也自然不会想到,我目送并感慨的这个身影将来会是对我影响极大的一个人,也是我未来四年甚至可能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好的朋友。

  我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,学校机房前的那件事情也丝毫不会影响到我对其他人的友谊。但客观的说,这件事当时给我造成的印象是,ZY、XYC、QZ这三人组更容易相处一些。

  当然是这样的了。因为另外三个人和我一样,除了人特色之外基本也没什么别的特色了。在这个浩瀚的社会面前,我们过早的看出了自己的卑微和无力,也过早的把中庸圆滑的社会价值观加到了我们头上。

  我和他们不一样的地方是,我似乎更愿意去倾听别人的观点,我也似乎更热衷于打开水和打扫卫生。所以,就整个寝室而言,我基本上是最受欢迎的。

  于是我在整个大一的感觉就是游走于他们五个人之间。在考试临近的时候,我会和三人组一起去附近的麦当劳通宵复习高数,尽管那时我已对什么中值定理、微分积分烂熟于心;和另外两个室友,我们也会一起去逛图书馆淘各种有趣的数学书籍和小说。

  现在看起来,我似乎是一个八面玲珑的坏胚子。但其实不然,我只是一个不愿意伤任何和气的老好人。而藏在这副老好人皮囊下的,只是一个不分主次、不懂取舍的普罗大众而已。

###槛外人

  前面说来说去好像有点忽略小MX了。不过这件事情真怪不得我,小MX是整个寝室里面最没有存在感的。虽然他倒不至于沉默寡言,但对动漫的狂热喜爱已让他朝死宅的方向越走越远。他的存在,完全给我诠释了到底什么才叫做“大隐隐于市”:电话常年不接,短信常年不回,自己的银行卡丢了也浑然不觉;走在路上,常常因为盯着手机屏幕看而撞电线杆。

  可是,就是这么一个神人,在去年浙江发洪水的时候居然给我发了条短信问我是不是安全。看到他那句简单而淳朴的问候,我当时真的有一种“临短信涕零,不知所言”的感觉。一个连自己都不怎么关心的人,居然会来关心一下你,这种不可思议的感动真的让你不知道说什么好。

  但这个社会还是太浮躁了,这么一个完美的死宅加隐士,还是迫不及待的在大一上学期狠狠刷了一把存在感:

  由于长期吃泡面和麻辣烫,他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,因为胃溃疡而不省人事地倒在寝室楼道里了。

  这下玩大了,这简直就是在用绳命刷存在感啊,而且还是在考试周。汪峰要是有这般敬业,只怕也早就上头条了吧。

  于是医院送来了担架,系里面一帮学生火急火燎的把小MX抬到医院里。在他住院的这段时间里,我再次发挥了我的优秀美德,每天帮他送饭直到他爸赶来——因为这件事,第二个学期我还得到了班主任的点名表扬。

  但事实是这样的,回家的车票我是最晚的。除了我,貌似也没人可以干这件事情了。而且对这件事情我其实一直愧疚在心的:他有一个亲戚帮他买了些干果,他胃溃疡也没法吃了,这些干果就作为答谢礼物而转手送我了。于是在那个冬天,我第一次尝到了“夏威夷果”清脆可口的味道。

  就送送饭诶,我名利双收,你说我能不愧疚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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